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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征求《關于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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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4年04月09日 -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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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人力資源辦
關于征求《關于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及省市關于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業在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進蘇錫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提質增效,我辦起草了《關于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誠懇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8日
聯系電話:051385985018;
郵箱:ding@stpac.gov.cn。
附件:《關于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江蘇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人力資源辦
2024年4月9日
附件:
關于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及省市關于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業在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進蘇錫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提質增效,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園區實際,現就加快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項目入駐獎勵
對在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管轄區域內設立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且實際開展業務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機構)(以下簡稱入駐企業(機構)),根據當年度在實際經營中形成的貢獻,給予相應的產業發展獎勵。
(一)項目入駐補貼。對新引進入選《財富》世界500強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入選中國企業聯合會和中國企業家協會發布的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對新引進HRflag100、HRootTop100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對新引進江蘇省人力資源骨干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以上補貼按照就高原則,僅獎勵一次,不重復獎勵,且獎勵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年對園區的經濟貢獻。
(二)經營貢獻補貼。新入駐企業(機構)產生經營貢獻的前三年,依據南通市《關于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通人社[2024]6號)文件精神執行。三年后,比照園區相關文件精神執行,對入駐企業(機構)的經營貢獻繼續給予補貼。
(三)辦公用房補貼。對新入駐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機構)實行“三免兩減半”的房租獎勵政策。
二、專業服務獎勵
建立公開透明的人力資源市場化服務環境,定期發布企業人力資源服務需求,鼓勵入駐企業(機構)為園區企業提供專業化、規范化的人力資源服務。
(四)技能人才輸送補貼。鼓勵入駐企業(機構)為園區企業輸送技能人才,補貼標準依照《關于印發<蘇錫通園區企業用工服務獎勵補貼辦法>的通知》(蘇錫通管發[2022]28號)執行。
(五)中高層次人才引薦獎勵。鼓勵入駐企業(機構)為園區企業招引科技研發類、經營管理類人才。獵頭機構為園區企業引進個人所得稅年納稅額在6萬元及以上人才的,給予獵頭費50%最高50萬元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引進人才個人所得稅當年對園區的經濟貢獻。獵頭機構為園區企業引進人才入選金英計劃、江海英才、江蘇省“雙創計劃”的,按《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社會化招才引智管理辦法(試行)》(蘇錫通委人才[2023]1號)執行獎勵,該獎勵疊加享受。
(六)人力資源合作基地補貼。鼓勵有實力的入駐企業(機構)與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綜合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人力資源辦”)合作設立人力資源合作基地。補貼標準依照《關于印發<蘇錫通園區企業用工服務獎勵補貼辦法>的通知》(蘇錫通管發[2022]28號)執行。
三、項目培育獎勵
鼓勵入駐企業(機構)做大做強,園區設立獎勵資金,對優秀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機構)給予獎勵。
(七)項目入規獎勵。新入駐企業(機構)當年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2000萬元的,分別給予2萬元、4萬元入規獎勵。
(八)經營上規模獎勵。入駐企業(機構)年度營業收入(以在園區開具稅務發票為準)超過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5萬元、50萬元的上規模獎勵,營業收入突破10億元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單個項目每年度以營業收入總量獎勵一次,且獎勵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年對園區的經濟貢獻。
(九)品牌建設獎勵。入駐企業(機構)獲得省級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誠信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獲評市級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誠信企業的,分別給與4萬元、2萬元獎勵。
(十)高質量發展獎勵。推動人力資源服務和現代科學技術深度融合,對入駐企業(機構)運用新技術,創新服務產品和模式、拓展服務渠道,取得明顯成效的,按規定給予獎勵。鼓勵入駐企業(機構)提供城市發展、企業生產、市民就業所需要的服務產品,對發揮作用突出的入駐企業(機構),在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評定誠信服務機構、入選行業骨干企業等方面優先支持,并依據對園區高質量發展的貢獻份額給予獎勵。對零工平臺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的,給予特別獎勵。
四、實體企業專門獎勵
(十一)赴外招聘補貼。制造業企業參加人力資源辦組織的赴外招聘活動,按省外長三角以內地區1000元/次、長三角以外地區2000元/次標準予以補貼。
(十二)優秀雇主獎勵。鼓勵實體經濟企業科學運用人力資源服務管理產品,園區實體經濟企業與入駐企業(機構)建立合作關系,通過購買人力資源專業化服務,取得明顯成效的,對實體經濟企業給予適當補貼。
五、附則
本細則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
本實施細則由園區人力資源辦負責解釋。